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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上海讨债公司:借条过期,借款是否还能再要回来?

人气:湖北989 发表时间:2024-07-26


【导语】


上海讨债公司:日常生活中人们都免不了会向别人借钱或别人向你借钱,这时就要写一张借条,可是如果某天突然发现借条上的日期已经过去很久,那么上边的借款的效力又将如何呢?本期法务在线律师将为您讲解关于借条的法律知识:



【问题咨询详情】

律师您好,有一笔款,借条上的日期已经过了快一年多了,但对方没履行协议在规定时间内还款,现在走法律程序能把钱要回来吗?


【律师回复】

可以要回来,还可以要逾期利息。但不要超过诉讼时效。


【律师说法】


律师指出:“借条”是指借、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,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。“借条”,又称为“借据”,“借据”是比较正式的叫法。“借条”使用最多的是在借贷现金时,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往往会要求借款人开具“借条”,交由出借人收执,以证实借款的事实

在借用物品时,有时出借人也会要求对方打张“借条”。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之债的必然凭据,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,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。一个“借”字,不但反应出借、贷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,而且也反应出贷方已履行了借款合同中的“出借”义务。假如借款人不守诚信,不履行返还借款义务时,出借人可以凭着“借条”起诉到法院,请求法院判令借款人返还借款。


此时,“借条”就成了借贷纠纷案件中最重要证据,只要“借条”能够足以证实双方存在借款事实,法院会支持出借人的诉讼请求。对于借款的利息,按照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第6条的规定,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利率本数)。

第9条的规定,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,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,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,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,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。


【法务在线提醒】


上海讨债公司:一般诉讼时效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,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,而是普遍适用的,如我国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:“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,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”这表明,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。5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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